永磁同步電機能效標識備案
變頻驅動永磁同步電動機備案單元劃分要求
按座機號命名:
備案單元一(H160)1.檢測 報告樣品應覆蓋到單元內不同的額定轉速,即每個額定轉速轉數至少先一臺樣品;
2.所覆蓋的機座號如有7個,選5個;6個選4個;5個選3個;2-4個選2個;
備案單元2(H160) 3.備案單元內的巨大和最小機座號樣品必有。
電梯用永磁同步電動機備案單元劃分要求
按系列劃分備案單元
1.檢測報告樣品應覆蓋到配套電梯的不同的載重量,梯速,電動機轉矩;
2.檢測報告樣品應包括型譜中的巨大,最小功率。
流程:
1.遞交需要能效備案的電機型號清單。
2.依據永磁同步電機能效標識實施規(guī)則進行選樣。
3.簽訂能效認證服務合同,送主檢型號進行能效測試。
4.出具能效檢測報告,產遞交能效標識中心備案。